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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常委委员和代表建议 规定代表的基本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1日08:4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在分组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建议,代表法应该对代表基本条件有明确的要求。

  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认为,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与代表的素质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需要从源头上很好地把握代表的条件,这在代表法修正案草案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一问题应否在草案中明确规定,值得研究。

  重庆恒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王晓琳建议,在草案中明确代表的构成比例,逐步加大基层代表的数量,并且设置必要的条件,经过严格选拔程序,精心推荐并选举优秀人才作为人大代表。

  “我是来自重庆市的一线代表。”王晓琳代表说,根据重庆市的实践情况,来自基层一线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的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很高,考察、调研以及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培训,基层代表都是最踊跃的。如果把好关,基层一线代表的履职水平是可以保证的。

  广东省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说,草案明确规定了代表的职责和义务,也应对代表的素质,尤其是文化程度有明确的规定。

  福建省福州市格致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郑捷建议,将“代表的条件”作为单独一条写出来,对代表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基本素质进行适当的要求。这样才可以把住代表的入口关。主要有两点理由:一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有形象和能力的问题;二是草案关于“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中有多个条款都涉及到代表能力的问题。来自基层的代表不仅要反映基层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利用和人民群众长期在一起的优势,提出合理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所以,代表法应该对代表基本条件有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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