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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为环保加了道“安全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2日07:35  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朱晨

  日前,平安产险绍兴中心支公司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下一份保费2.811万元、总保额50万元、每次赔付限额8万元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保单,这标志着浙江省有关部门此前历时一年多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动工作开始结出“果实”。

  国家环保部与保监会于2007年底联合发布了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布在江苏、湖北、湖南、河南、重庆等地积极推动和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谓环境污染责任险,就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国外已发展得比较成熟。

  在眼下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多发的背景下,环境污染责任险能否在长三角 “落地生根”,切实发挥作用,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

  全国最大保单落子苏州

  在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方面,江苏走在了前面。去年5月,无锡市在江苏省内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25家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意向协议。年底,有18家签下了正式保单。今年6月,苏州市宣布,以太平洋保险公司作为主承保单位,承保苏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一批集体投保的企业共有66家,总保额1.32亿元,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江苏省环保厅、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和江苏省政府金融办还在日前联合推出了 《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以地、市为单位,选择部分企业先行试点,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浙江省也不甘落后,今年6月由省环保厅和保监局联合下发相关意见,要求各地政府通过一到两年的试点,初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除了绍兴外,宁波市镇海区也有10家企业已经与保险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意向协议。下一步,浙江将以台州、嘉兴为试点,对一些易发生污染事故的医疗化工企业加强推广工作。

  环境污染责任险“一举四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已进入污染事故高发期。由于目前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没有机制保障,企业应承担的赔偿和恢复环境原状的责任往往得不到落实,受害人也不能及时获得补偿,从而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可以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社会经济秩序尽快得到稳定,政府负担也有所减轻,有专家将此称为“一举四得”。

  围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一连串法律、标准、技术问题,目前各地都在积极完善和探索中。不少地方对于国家指导意见中确定的一些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等作为主要对象开展试点。无锡市还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进驻企业为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为投保提供技术咨询,理清环境风险的主要症结,做到“对症下药”。

  企业投保意愿并不强

  虽然环境污染责任险好处诸多,但实际推广却并没有想象中顺利。浙江省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科长任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投保意愿并不强。

  首先,目前还没有针对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企业是否投保该险种也没有强制规定,企业如不愿意购买,仅靠各地自行出台的规定无法确保。其次,环境污染责任险专业性强,风险识别和量化的难度大,也成为该险种难以推广的原因。由于环境污染事故涉及面广,在短时间内很难判断出对空气、水、土壤能造成多大影响,责任较难认定。此外,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的额度较大,缺少政府补贴和激励机制也成为许多企业热情不高的原因之一。专家建议,考虑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为鼓励更多排污企业参与进来,在试点阶段制定优惠政策,对投保企业予以支持。

  环境污染责任险在国外实行历史较长,已相对成熟,我国在实行中可以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如美国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包括两类,一是环境损害责任保险,以约定的限额承担被保险人因其污染环境,造成邻近土地上的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发生的赔偿责任;二是自有场地治理责任保险,以约定的限额为基础,承担被保险人因其污染自有或者使用的场地而依法支出的治理费用。法国和英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一般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就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但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则强制投保。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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