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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超标,是“预收”款?

  ●校方称将依规退还多交学费

  ●若发现违规可拨打96333举报

  本报讯(记者 陈勇)8月30日,长沙市2010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根据2010年秋季农村普高收费标准,普高学费均在900元以下。然而,近日不少浏阳市高中学生家长向本报热线96333反映,孩子的学费高达近三千元。记者致电相关学校,相关负责人称,学费超标是“预收”引起的,近期将依规退还多交学费。

  近日,浏阳市三中高二年级学生家长谢先生向记者反映,8月28日带孩子去学校报到时,他交纳了2500元学费,其中2470元注明是“预收”,30元水费。无独有偶,浏阳市八中一名高二学生家长也称,8月底开学时,孩子交了3000元学费,“连收据都没有,比上半年多了500元”。

  随后,记者向家长举报的相关学校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8月28日开学之时,教育部门的学费标准尚未出台,但学生家长都带来了学费,因此就提前预收了学费。但对于为什么会收如此高的学费,相关负责人坦言,加上住宿费,他们的学费应该是1000多元,“近期将逐一退还多交的学费。”9日下午,记者再次与举报家长沟通,他们表示,尚未收到退还的多余学费。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获知该校的违规行为后,已责令退还学费“预收”款。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家长和学生发现收费违规情况,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或晚报新闻热线96333反映。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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