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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方舟子应避免红卫兵式“语言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2日13: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黄蓉芝

  九月五日《羊城晚报》人文周刊b2观点版发表了王国华的《对方舟子打假遇袭的反思》一文,引起读者关注,有许多网站转载,方舟子也在微博上对此发表评论。王国华在反思文章中提到,许多媒体人曾经出现在方舟子开列的“中国不良记者名单”上,其中有著名杂文家、时评家、《南方周末》高级编辑鄢烈山。鄢烈山究竟为何成了方舟子笔下的“不良记者”?鄢烈山如何评价方舟子?为此我们采访了鄢烈山先生。

  方舟子是一个很要强的人有时过于自负

  黄蓉芝:为什么您的名字会出现在方舟子亲手炮制的《中国不良记者名单》上?对此您有何感想?

  鄢烈山:那是多年前的事了。对于我的名字为什么出现在那份名单上,我不太清楚,也懒得去关心,我觉得不值得花时间关心:他说我是“无良记者”我就是“无良记者”了吗?他跟我一样,就是一个普通公民,他有质疑任何人的权利,包括说我是“无良记者”之一。他当时一怒之下泄愤而已,可以一笑了之,公道自在人心。俗话说“好叫的狗不咬人”,真正咬我的狗是不叫的。上小学时有天傍晚回家在村口我被狗咬了,那狗它根本不叫,才让我害怕,以致今天广州的马路边或居民小区见到大个的宠物狗和流浪狗,我都怕,绕道走。

  方没有行政权和执法权,所以我们不能给他扣上“专制”的帽子,最多就是武断。但是,他已是有相当知名度的公众人物,说话有影响力,《新语丝》则是一种新型的自媒体(很难得既非官方也非商业性的网站),说话要特别谨慎。这种谨慎又分为两个层次:观念层面,可以信口开河“放炮”,鲁迅就说过比方舟子更尖锐的否定中医的话;而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则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实,这些道理方舟子不用我说,他自己明白,他会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得来不易的话语权;若不遵守规则,自会有利益攸关方来用包括打官司等方式来纠正他。言论市场自有净化机制,我们好多人不也是批评过他吗?这个社会更不缺乏企业和强者针对批评者个人的法律博弈场合。

  黄蓉芝:是不是因为您曾经发表时评《警惕方舟子,理解方舟子》而得罪了方舟子?

  鄢烈山:当时我在《警惕方舟子,理解方舟子》文中,是真表示“同情”方舟子的。我想说的就是,某些记者确实没有正确表达被访者观点,有的记者是不负责任,有的是素质不够理解有误,又不尊重被访者权利、失信或抢发表时间不给被访者校正,更有编辑部审稿者“按需”断章取义。我也是吃过记者亏的。

  黄蓉芝:从您的文章中可看出,您私底下与方舟子并不熟悉,但方舟子曾说过对您表示“很遗憾”之类的话,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

  鄢烈山:上述《警惕》一文,是起因于方舟子(《新语丝》)对于建嵘教授的“指控”,我认为他是滥用了话语权,伤害了于建嵘。我说过对他表示很遗憾的话,其实有两层意思,首先我对于他的打假行为整体上是支持的、赞扬的,有个案失误也是难免的;但是对于他有时过于自负、文风有些偏激,我觉得“很遗憾”。方舟子是一个很要强的人,连“遗憾”这样的字眼也容忍不了。那么我也只有表示“遗憾”了,不必介意。

  方舟子在中国的贡献是无可替代的

  黄蓉芝:您如何评价方舟子及其打假?

  鄢烈山:方舟子在中国的贡献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这是他的价值所在,物以为稀贵嘛。他令我敬佩,是因为我这种写时评的可以有成千上万个替代品。总的来说,他的打假是受过科学训练的,一般地说考证能力很强,比如对唐骏学历的考证。当然他也会有失误,不能过于自信。某些观点可能过于偏激,表述用事实说话就够了,不要用文学青年的笔法特别是鲁迅笔法,更应避免红卫兵式的“语言暴力”。总之,方舟子是功大于过的,相对于他的贡献,他的缺点是次要的。这里不妨借用鲁迅的话:有缺点的战士仍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只是苍蝇。

  黄蓉芝:您在凤凰博报博客上转载《声援方舟子便是声援我们自己》,您怎么看待方舟子打假遇袭事件?

  鄢烈山:对于袭击方舟子的这些“黑手”,警方一定要竭尽全力去追查、依法打击,还方舟子一个公道,让社会对公平正义树立信心。这是我今天特别想强调的。我把话说透一点,即便方舟子像批判“普世价值”并污蔑《南方周末》的司马南一样令我讨厌,我也坚决反对黑手偷袭他。中国有句古话叫“明人不做暗事”,要私了你可以公开叫阵,违法但道德上那么卑劣下流。

  我们的社会正在迅速地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黑势力”猖獗导致的社会失序长久得不到抑制,人们就会认为用暴力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为什么黑势力会如此猖獗?原因很多,最根本的是法治不彰,公民的正当权利得不到合法的保障,作恶者成本太低,有收益,甚至有恃无恐。我赞同《声援方舟子便是声援我们自己》一文的观点。必须建立法治社会、“公民社会”,才能从根本上治理“黑社会”。可恨的是,有些打人黑手居然是政府所养,比如前些日子发生的“打错门”事件。

  要质疑公权力而非追问个人动机

  黄蓉芝:中国时下的打假似乎主要是个人行为,像王海、司马南、方舟子等,您觉得这种“个人打假”有何局限性?如何彻底遏制造假?

  鄢烈山:局限性肯定是有的,他们(个体打假)没有执法权,甚至没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只能竭尽所能地去搜索公开资料。即使有局限性,我们也应该支持这些打假行为,这些打假个人就像古时候的侠客,尽管无法彻底消除社会不良,但是对公民“救一个算一个”,对作恶者“见一个打一个”,表明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在。我们不能强求他们,因为打假本来存在风险,比如这次方舟子遇袭,往后要不要继续打假是他个人的选择。

  如今的社会几乎被各种各样、各行各业的“假”所包围。但是我们不能放弃打假。遏制造假,首先,责任在政府和司法机关,如果监管权、执法权只是寻租权,交钱了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不交“租”天天查你,造假现象不可能得到消除。其次,是社会的每个人,要扪心自问良心何在?还有没有道德底线?现在是赵本山说的“忽悠”当道,大学生根本不以考试作弊为耻(何以至此,另当别论),怎么得了?再次,是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要变革,要改变整个社会的文化氛围。比如这次方舟子遇袭后,有些网友质疑他被打是自编自导自演,认为这是一场做秀,方舟子有必要这么做吗?我觉得这种思维方式和文化氛围很不正常。中国人不习惯质疑公权力却习惯于追问个人的动机,而不习惯“就事论事”。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应当毫不含糊地站在方舟子一边,一致要求政府追查袭人者。如果首都警方下力追查出了结果,方舟子“作秀”活该他自作自受,用得着我们先为警方不下力追查找理由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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