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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构建防腐一体化机制

  2000年以来,天津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将执法办案作为监督的重点,制定了《对检察干警执法活动监督办法》,构建内部执法监督一体化机制。多年来,我院在加强对执法办案监督的过程中,注意将教育、制度、监督整合为一套较为完整的一体化机制,使教育、制度、监督关口不断前移,切实防止了内部执法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一)坚持“三化”教育,筑牢干警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廉政教育经常化。二是警示教育制度化。三是教育活动多样化。我们将廉政知识编辑成廉政短信发送给干警,利用文艺汇演把廉政教育搬上舞台,还不定期组织廉政知识小测试,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强化干警对各项廉政纪律的认识,使干警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筑牢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以检察官身份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一是制定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细则。制定下发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自行侦查案件扣押款物的几项规定》、《天津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参与检察办案工作实务规范》和《天津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使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制定了开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二是建立了业务部门办案规程。全市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反贪、公诉等业务工作考评办法,形成了比较完备且操作性较强的执法办案规范化体系,将执法办案行为纳入制度规范的严格约束之下。三是完善了执法行为纪律规定。各级院结合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具体、操作性强的20余项办案纪律规定,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四是建立了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明确检察长要对本院的执法办案监督工作负总责,分管院领导要抓好对所辖部门的监督,市院业务部门负责人除抓好本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外,还要承担本系统的对下监督职责。

  (三)坚持专项检查,强化对制度执行力的监督。从2001年起,我院连续9年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调阅案卷、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暗访等方式开展了十余次不同内容的执法专项检查,特别是紧紧抓住执法办案中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紧紧抓住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自侦案件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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