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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要在商场放炸弹 “失恋男”被拘四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0:46  海峡都市报

  “三天内,我要在商场内放置炸弹,炸死两三个人给我陪葬!”今年4月29日至5月2日,28岁的洛江男子肖某多次致电泉州市区涂门街中闽百汇商场和110,威胁要放炸弹。最终,肖某被鲤城区法院一审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拘役4个月,9月4日刑满释放。

  案发时,涂门街中闽百汇商场曾多次接到肖某的威胁电话,称自己的女友因被商场辞退而提出分手,他要自杀,还要在商场安炸弹,炸死两三个人陪葬。一时间,商场员工人心惶惶。通话中,肖某还要求商场为他预缴100元话费。

  同时,肖某还用同一个手机号码频繁拨打110,或威胁要爆炸抢劫中闽百汇商场,或称要自杀,或用淫秽下流的语言骚扰谩骂女接线员。

  接到中闽百汇商场的报警后,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和刑侦六中队展开侦查。5月3日,肖某在家中落网。

  立案侦查过程中,肖某的父母称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并提供了病历。村民也反映,肖某平时比较容易冲动,受刺激就发狂,经常为一些琐事和邻居起争执。法院认为,经鉴定,肖某在作案时有辨认和行为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但其既往有精神病史,需服药治疗,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肖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没收作案手机,责令退出违法所得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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