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妻子交给自己的现金是盗窃所得,仍利欲熏心予以转移,结果受到惩处。9月9日,经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这位法盲丈夫李勤成罚金6000元。
今年41岁的李勤成与妻子王华(已被判刑)同在登封市一家客车站工作。去年10月9日7时,王华趁同宿舍职工陈某外出之际,将其存放在柜子内的9300元现金盗走。事后,王华将该笔赃款交给丈夫李勤成,让他将钱转至家中。李勤成明知道这笔钱款是妻子盗窃所得,却依旧将赃款转移到家中存放。案发后,王华的妹妹为了减轻姐姐的罪责,主动将9300元现金退给了被害人。
鉴于李勤成犯罪后自愿认罪、赃款已追退、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郭丛生屈河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