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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汉模仿电视情节抢劫厂房内铜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3:22  扬子晚报

  一边是模仿电视情节,伺机抢劫厂房;一边是明知赃物,图便宜肆意收购,胆大妄为的两伙人分别受到法律制裁。日前,无锡惠山法院审结这起案件,其中,抢劫的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并处罚金7000元至1万元不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10月9日凌晨,惠山区钱桥街道某厂房的门卫于某在睡梦中,猛然听见门卫室被人踢开,一下子被惊醒,只见五个蒙面大汉手持砍刀,立在面前。于某哪见过这架势,立刻被吓懵了。“那是港台警匪大片里才有的情节啊!都戴了罩子,看不到脸。”于某回忆道,有个人当时用刀架着我的脖子,威胁我不许出声,我只好答应了,但还是被他们用透明胶带捆了个结实。

  这伙人制服门卫以后,直接冲到厂房门口,用事先预备好的断线钳剪断车间门锁,留下一人在门口放风,其余四人则进去翻找值钱的零件材料,迅速将车间里的紫铜管往外搬,放上停靠在厂房门口的卡车,很快驾驶卡车离去。五人连夜将车开往宜兴,找到某金属收购站。看到这帮人的情形,收购站的老板夫妇也猜到货物来路不正,但利润诱人,他们身上又持有凶器,夫妇二人就把赃物收购下来。

  被捆绑的保安第二天上班才被人发现,厂方立刻报案,经过清点,失窃各种规格的紫铜管价值29万余元。经过侦破,公安机关抓获了实施抢劫的李某等人,李某协助抓获了收购站胡某夫妇,赃物已全部追退。经查,他们的确是模仿了电视剧中的情节,实施了这次抢劫。

  法院认为,李某等人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胡某夫妇明知他人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华茜 本报记者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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