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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地震谣言将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5: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王璐报道:四处散播地震谣言者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昨日,即将出台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我省拟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已建成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此外,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人员密集场所,还要配置救生避险工具、设备。

  同时,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将由省人民政府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或散布地震谣言。新闻媒体刊登、播发地震预报消息,应以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对散布地震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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