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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0年9月18日14时30分至15时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试鸣三种防空警报演练信号。14时30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持续三分钟);14时40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持续三分钟);14时50分“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六分钟)。请全市各界注意识别。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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