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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令或被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6:20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丁荡新报道 9月10日,市查违办召开第11次查违例会暨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公布了我市规划土地监察执法的“六条禁令”,违反禁令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处分。

  据了解,违法建筑已经成为制约深圳城市发展的重要障碍,查违工作是我市目前最棘手的事情之一。为加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坚决遏制违法抢建,我市去年确立了“两级执法、多级管理、部门联动、共同责任”的新体制。

  9月10日,市查违办为加强队伍建设,召开了第11次查违例会暨党风廉政教育大会。会议决定围绕“公正廉明、务实尽责、创新服务”的核心价值观,全面开展全市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队伍作风大整顿、大提升活动,着力解决在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刚性约束。

  市查违办专门制定了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队伍行为“六条禁令”:严禁包庇、支持、参与违法建设和买卖违法建筑;严禁擅离岗位和发现违建行为不主动执法;严禁没有执法资格进行执法和不按程序规范执法;严禁酒后执法和粗暴执法;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证件、制服、车辆、装备;严禁参与有损执法公正的宴请、娱乐、旅游和收受、索要违法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财物。

  市查违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违反以上禁令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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