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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滥用物业费将被列入“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6:52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欣、通讯员韩冰)物业服务不到位将被“黄牌”警告,所收物业费未投入到小区管理中,物业服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9月12日,记者从沈河区获悉,该区对物业单位实施“黄牌警告”和“黑名单”管理新模式。

  沈河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沈河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对不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且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沈河区小区办将予以“黄牌”警告,直至解聘清除。而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前退出物业项目,且拒绝移交有关资料,所收物业费未投入到小区管理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沈河区的任何物业项目。

  办法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非正常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时,将由街道办事处协调社区委员会,两日内接管小区物业工作,确保达到卫生保洁和人居安全两项指标要求。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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