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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拉扯公交司机险酿车祸 危害公共安全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7:18  法制日报

  本报宁波(浙江)9月12日电记者马岳君陈东升通讯员陈雷因拉扯正在驾驶中的公交司机险酿车祸,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3年。

  7月25日,石某乘坐155路公交车,途中因问路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动起手脚。两人被乘客拉开之后,石某仍然忿忿不平。当公交车行至邱隘羊毛衫市场车站时,石某要求司机下车解决问题,司机不肯并启动了车子∩没想到,石某竟然拉扯起司机的肩膀和手臂,致使方向盘失控,车子径直撞到了路边的电话亭和电线杆,使得前保险杠、前玻璃多处受损,还险些撞了路人。

  法院审理认为,石某强拉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司机,其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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