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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旁商店化整为零向学生出售香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7:30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吴亚东本报通讯员焦悦

  “店家怎么能将香烟拆零后卖给孩子,这不是教孩子学坏嘛!”近日,家住乌鲁木齐市南门附近的赵勇告诉记者,前些天,他闻到念初二的儿子放学回家时身上有烟味,经反复追问,儿子说出了真相:和同学在学校旁边的商店里买了“零烟”抽着玩。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乌市一些学校旁边的商店为招揽生意,店主非但不劝阻未成年人吸烟,还将整包香烟拆零后卖给学生。家长发现后控制孩子的零花钱,但此举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烟草行业所属各配送中心、批发网点和零售户柜台上必须摆放“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然而,店主唯利是图,对这些规定置若罔闻。

  店主将整包香烟拆零卖

  近日,记者在距乌市南昌路某中学校门约30米远的商店里看到,4名身着校服的男孩在购买香烟,其中一名男孩买了一包烟,另外三名男孩各掏出2元钱,店主麻利地递过去18支红金龙牌香烟。记者在相邻的几家商店里也看到,有不少身着校服的男孩进店买“零烟”,之后便聚在店里“吞云吐雾”。

  其中一家商店的老板告诉记者:“学生烟民大多手头不宽裕,放学后来店里大都只买三五支烟,所以学校周围的商店都将整盒烟拆零卖———每支‘红金龙’四角钱,一元钱可以买3支;而‘黄鹤楼’等牌子的高档香烟,每支售价一元。”

  记者之后来到乌市延安路某中学门口,正赶上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几名身着校服的学生走进校外一家商店,买了一包红梅牌香烟。一名男生接过烟就要拆开,旁边的男生忙抢过烟装在兜里,说:“等一会儿,找个地方抽。”

  记者问该店老板:“来买烟的学生多吗”老板表情有些不自然,答道:“不多不多,香烟不能卖给学生的。”“那你刚才为什么还卖给学生香烟呢”记者追问道。“我知道他们是学生,但不知道他给谁买烟。”老板解释说。

  记者走访该校附近的商店后发现,多数店主对“学生烟民”来者不拒。而且,这些商店里看不到“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

  中小学生吸烟有多种原因

  对于校园周边商店将香烟拆零后卖给未成年人的行为,校方非常头疼。

  乌市延安路某中学保卫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学生烟瘾来了,便找借口溜出学校或躲到学校厕所里过烟瘾。对抽烟的学生,校方一经发现就会严肃处理,但学生出了校门后就没法监督了。“关键是校外商店的经营者唯利是图,将香烟拆零卖,为学生烟民提供了便利。有的商店还容留学生在店里吸烟,实在太可恶了。”这位负责人气愤地说。

  乌市第41中学教师顾为众表示,抽烟的中学生有不少,但一旦发现学生抽烟,老师会及时制止、没收香烟并对当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他认为,未成年人鉴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影视作品中出现的吸烟镜头频率非常高,好奇、模仿心理使未成年人极易尝试吸烟,有的因此染上烟瘾;另外,叛逆心理、渴望早日成熟的心态,也使未成年人以吸烟的方式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熟。

  顾为众表示,有的学生抽烟后,在家长、学校的教育下,由尝试吸烟到选择远离烟草;而有的学生抽烟上了瘾,最终成了烟民。

  将严查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

  采访中,家长们纷纷表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莫让学生沾染恶习。”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胡小兵认为,在学生吸烟问题上,家庭与学校要相互配合,共同引导学生在校外时间从事健康有益的活动。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消除学生沾染恶习的诱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乌鲁木齐分局法规科科长罗新建介绍:“根据规定,我们对中小学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商铺不予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但在规定出台前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校园周边商店,只能加大管理力度。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辖区各烟草销售点发放了‘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并要求店主按规定将其摆放在显眼位置,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罗新建表示,烟草专卖监管部门今后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抽查校园周边售卖香烟的商店,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行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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