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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监局回应“矿领导陪死”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3日09:12  城市晚报

  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9日表示,此前许多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只要煤矿领导坚持带班下井,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特别是当煤矿发现严重险情时,带班领导在采取立即停产、排除隐患、组织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怎么防止矿领导在下井带班时弄虚作假?国家安监总局一位负责人说:矿领导的具体职位都需获得国家相关的资格证的人才能担任,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矿领导。

  《规定》要求,煤矿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月度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煤矿公示栏公示,任何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通知》还要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不少于一年。(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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