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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电缺零件换新时贬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1:5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杜丁)北京市商务委日前公布的《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今后缺少零件的废旧家电在“以旧换新”时,收购价将被打折扣。

  补充规定增加了针对家电完整性的条款,如果交售的旧家电缺少主要零部件,家电回收企业将根据缺少状况酌情降低收购价格。

  据介绍,北京此前对于旧家电的新旧程度没有要求,并统一支付回收补偿,大部分回收企业通行的标准是“只要能开机就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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