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三门峡湖滨:专项预防低保领域职务犯罪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困难群众享受政府无偿救助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针对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缺乏、相关救助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在城市低保领域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取得较好效果。

  首先,点面结合,构筑防腐领导体系。检察机关与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在街道办事处成立低保审核领导小组,对城市低保的对象范围、审批管理、低保金发放、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增强低保审批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和可操作性,并制定低保工作纪律和日常考核办法,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其次,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议民政局从严格低保对象准入、准出条件,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城市低保工作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加强对城市低保金的管理监督,完善城市低保申请对象登记制度、入户调查制度、集体评议制度、公示制度、明白告知制度、回访制度、举报投诉制度、档案管理办法、低保对象签到及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管理办法、低保工作人员纪律及考核办法等管理工作制度,使城市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最后,加大对低保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打防并举,跟踪监督。一是全程监督,规范管理。严把属地管理关、申报审批关、监督关、动态管理关、资金管理关和信访关,对城市低保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是重点监督,阳光评议。各街道办事处统一成立由社区人大代表、党员代表等参加的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评议工作进行重点监督,通过低保审批听证会的形式,联合评议小组严格审核低保申报对象的家庭、就业和收入状况,然后对照标准,逐户拿出评议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明白告知理由,对符合政策的及时纳入。三是跟踪监督,节点控制。抓住“三榜”公示、资金发放和动态管理三个关键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凡是新增对象必须经社区集体评议后公示第一榜,街道集体审核研究后公示第二榜,民政局集体审批后公示第三榜,同时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

  (作者为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