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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振超等倡议全省公民学习践行基本道德行为40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4:0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13日讯(记者黄强)日前,我省发布了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这是我省公民道德建设的新成果、新举措。今年9月20日就是第8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今天,许振超、王乐义、李登海、李学海、杨正权5位全国道德模范发出倡议,号召全省公民学习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

  道德模范们表示,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传承了中华优秀美德,继承了革命光荣传统,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是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身体力行这些准则,有利于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使我们的生活更文明、更舒心、更快乐。

  山东是孔孟之乡、礼仪之邦,具有崇德尚礼的优良传统。道德模范们提出,要认真学习、大力倡导、努力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坚持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争做学习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模范,把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的要求转化为全社会的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努力提升我省公民道德建设水平。

  公民道德,人人共建;道德成果,人人共享。道德模范们还号召全省公民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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