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澜)昨日,原市城投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丁某受贿一案,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丁某被指控收受建筑工程老板贿赂7.8万余元。
今年52岁的丁某身材矮胖,戴着手铐、穿着囚服的他被带到被告席上时,还回头看了看庭下的旁听人员。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他在担任总经理时,收受某建筑商人民币2.8万元。
去年10月,建筑商胡某希望在承揽的工程中得到照顾,请丁某到加州城市花园某酒楼吃饭。吃完饭后,在停车场,胡某将4万元现金塞到他手上。丁某假装推辞了一下,就笑纳了。
今年1月,建筑商李某为在工程中得到丁某的照顾,开车来到加州城市花园门口,在车上塞给丁某1万元红包,丁某推辞不要。李某称,“你的孩子读大学了,这算是叔叔给他的学费。”随后丁某将这笔钱收下。
公诉机关称,丁某身为国企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三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8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丁某的辩护人称,丁某确实收受了这些钱,但都已退还。而且丁某收钱后,并未为建筑商谋利,希望法院轻判。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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