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张磊、通讯员惠斌、实习生白晶)昨日,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消防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危险化学品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四大类十七种场所的火灾隐患。
据了解,这次行动将从9月15日开始,至2011年1月15日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省公安厅要求,对存在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消防验收不合格、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等情形的单位和场所,一律停工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