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知要求认真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7:0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记者陈丽平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通知指出,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据了解,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次系列宣传活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中旬到2010年12月中旬。

  通知确定这次系列宣传活动的宣传重点是: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各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下转第三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