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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下达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建立违规招生单位不良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7:4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13日讯记者陈丽平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下达2010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教育部将对违规招生和办学的单位建立不良档案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暂停招生或限制招生处理。

  通知要求,坚持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在职从业人员的办学方向和业余学习为主的办学形式,普通高校不得举办成人脱产班。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为所属普通高校安排成人脱产班招生计划,也不得将函授、夜大等业余学习形式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成人脱产班学生。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要根据具体行业需求从严、合理确定。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审查和监管。教育部将继续加强对成人高校办学条件的监督、检查,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成人高校名单。除经教育部批准并公布的具有201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外,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单位招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校和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校外办学点的监管,特别要对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给予指导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在招生计划下达和执行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跨越隶属关系划转和调剂招生计划。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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