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骏
一份关于职能部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监督评议报告昨天在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指出,本市两年前提出的“到2012年,力争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25%,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的比例提高到50%”的目标已提前实现。
该份报告针对200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 《关于加快促进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落实情况作出的监督评议。为此,约40名政协委员历时4个月,深入职能部门、非公企业开展调查摸底、重点调研、并举行座谈评议。
评议报告认为,“若干意见”对引导和推动本市非公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本市职能部门在改善服务体系、优化服务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问卷调查统计显示,有66%的企业认为上海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很好或较好,62.3%的企业认为上海非常重视或较重视非公经济发展。
此外,超过半数的非公企业对企业与政府间信息通畅程度表示认可,但有7.5%的企业对此持负面意见。对于“若干意见”要求“建立促进非公中小企业发展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多数企业认为仅此是不够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多部门协调不如一部门专管”。
报告最后建议,成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常设性职能部门,行使管理、协调、指导、服务非公经济的职能,完善非公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互通渠道;积极突破创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可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互助机制上大胆尝试,积极培育金融中介机构,促进相关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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