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学习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09:55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9月13日讯 在第八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我省许振超、王乐义、李登海、李学海、杨正权等5位全国道德模范,向全省公民发出了学习践行《山东省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 则》的倡议。倡议书全文如下:

  全省公民:

  最近,我省发布了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这是我省公民道德建设的新成果、新举措。在第八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我们5位全国道德模范特向全省公民发出学习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倡议。

  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传承了中华优秀美德,继承了革命光荣传统,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是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身体力行这些准则,有利于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使我们的生活更文明、更舒心、更快乐。

  山东是孔孟之乡、礼仪之邦,具有崇德尚礼的优良传统。我们要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 则,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 则,努力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坚持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争做学习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模范,把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的要求转化为全社会的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努力提升我省公民道德建设水平。

  公民道德,人人共建;道德成果,人人共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许振超王乐义李登海 李学海杨正权

  2010年9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