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赔440万日元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4名中国研修生通过法律手段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日本资方拖欠工资、长时间非法劳动一案中,获得赔偿。
9月13日,日本福冈高等法院就4名中国研修生控告日本资方及接受单位强迫其从事低工资、长时间非法劳动,并要求赔偿一案做出判决:驳回接收方的上诉,支持熊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要求日本资方及接收单位赔偿中国研修生440万日元。
原告4人均为20多岁的女性,2006年通过“外国人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赴日。研修生们在起诉书中陈述,截至2007年8月,4人被迫从早上8点半开始缝纫,有时甚至要工作至次日凌晨3点,且收入微薄,每月仅放假两三天。在三年的工作期间,公司并未按照研修活动规定的义务,在第一年对研修生进行日语教育,却以远远低于劳动法规规定最低劳动所得的工资,要求研修生们每月加班180小时的劳动。这次诉讼中,除了这家缝纫公司,日本的中介和劳动组合组织,也被以监督监管不力的理由列入受起诉对象。(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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