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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天降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16:40  山西新闻网

  阳泉市的赵先生打来电话咨询:某日风大,他在经过某商场时,被商场吹落的广告牌砸伤。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经了解,广告牌由某公司负责制作并安装。赵先生想知道谁需要为自己的伤害担责?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律师董红芳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赵先生的事情上,因为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某商场是广告牌的所有者,因此,赵先生可以要求某商场承担侵权责任。□本报记者 许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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