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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逐步形成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16:40  山西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记者 崔清新 孟 娜)国务院新闻办10日发表的《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指出,经过多年发展,中国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劳动法、公务员法为基础,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体,其他单项法律和行政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

  白皮书说,中国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为人人享有公正平等的发展权利,为科学开发人力资源提供法制保障。

  在促进就业的法律制度方面,为实现扩大和稳定就业的发展目标,1994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提出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2007年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为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1988年以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为促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1995年以来,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

  为积极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1993年至今,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提高了专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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