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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行“先限价后议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1:3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我省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实行“先限价后竞价再议价”政策,有效挤掉了药价水分。目前已完成了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了291个品种2602个品规为基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成为全国基本药物招标品种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中标药品价格比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原零售价格平均下降了47.12%,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去年以来,我省分两次完成了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工作。截至9月8日,我省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为11162万元,与去年基层医疗机构同期零售价格相比,实行零差率后,可为患者节省药品开支5259.53万元。据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唐凌介绍,我省坚持“三个不高于”采购限价原则,即不高于国家指导价、不高于零售药店平均销价、不高于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进价平均价。将36个试点县市区86家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平均价作为基本药物投标限价,并要求投标基本药物的报价不能超过投标限价,否则,属于无效报价。与此同时,我省还实行药品价格纠偏机制,严控药品价格虚高。记者刘少龙 通讯员姚家琦 刘龄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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