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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保监会出新规”新华保险被指忽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1:48  北京晨报

  近日,不少新华保险的客户接到业务员电话,被告知自9月13日起,中国保监会出台新规,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死亡保险,投保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因担心18岁以后的赔偿金额受损,客户们纷纷在此日前选择了追加保险额。但对于投保总额的“新规”,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却称,尚未接到相关通知。

  客户:“新规”出台前忙加保

  “我上周总接到新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说保监会日前下发了一个通知。”丁先生说,新规规定9月13日后,未成年人投保的重大疾病险、人寿险中,投保人的投保金额最高为10万元,不能多投,且一旦被保人出现意外死亡,最多只赔付10万元。

  丁先生表示,自孩子从出生起,家里就为其投险,孩子只要在未成年时没有发生意外,18岁以后,将按投保额赔偿。因希望让投保额增加,方便孩子18岁以后享受全额赔付,丁先生选择了在13日前进行保险追加。“我不少朋友都将孩子的保额从20万元追加到50万元。”但事后,丁先生却发现保监会没有出台未成年子女死亡人身保险最高投保10万元的新规。

  新华保险:投保总额将不超10万

  对此,记者咨询了新华保险北京地区的一名工作人员,她表示,对于死亡人身保险的赔偿限额早有规定,最高赔10万元。但9月13日出台的保监会通知并不是这个,而是规定不得为未成年人投保超过10万元。“这是两个概念,最高赔偿10万元是老规定,新规定是最多只能投保10万元,想多投也不行了。”随后,她告诉记者,该份保监会通知为保监发43号文件。

  保监会工作人员:未接到新规通知

  在中国保监会的网站上,记者并未查到最近出台的相关新规。拨打保监会咨询电话后,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的投保最高限规定并未听说。“我这里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只有1999年保监会下发的一份文件,规定赔付额度最高限为10万元。”工作人员表示,这样做是为防止家长利用子女诈保,但投保总额暂无限制。记者随后询问了人寿保险、平安保险等几家公司,对方均表示并未接到相关通知。

  ■律师说法

  新华保险涉嫌欺骗消费者

  北京浩盛律师事务所的李红星律师认为,在保监会尚未下发通知前,新华保险公司自称出现“新规”,并以此谋利,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他称,此“新规”误导了消费者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多消费,并以此为保险公司谋利,涉嫌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保监会未发布相关规定前,保险公司发布的“新规”,属于行业内的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向保监会举报或向保险公司索赔,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晨报96101热线新闻记者 荀觅

  线索:丁先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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