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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形检察机关须讯问嫌疑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1:53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记者 隋笑飞)记者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高检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规定》指出,审查逮捕以下四类案件时,检察机关须讯问犯罪嫌疑人:一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有逮捕必要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二是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三是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四是有线索或者证据表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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