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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走我一万七千块的朋友 我不怪你,你自首吧》引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2:35  郑州晚报

  昨天,本报报道了《取走我一万七千块的朋友我不怪你,你自首吧》后,很多市民拨打晚报热线,对于唐先生和取款人的行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读者对本报的报道,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

  本报67659999热线,继续接听大家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更希望取款人能够早日投案自首,我们的热线同样对你开通。晚报记者 董洪刚

  钱还要不要,得看取款人咋花的

  “我要是炒作自己的话,我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全名刊登出来。”唐先生说,其实大家都能够参与到这样的讨论是好事。

  对于市民讨论关于钱的问题,他明确表态,钱花掉的部分,关键看取款人怎么用这笔钱,而且看取款人自己或者家人有没有赔偿能力。

  “假如说,取款人用这笔钱胡吃海喝,那这个钱是一定要偿还的。”他说,只有让他尝到一些赔偿的痛,才能让他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

  如果对方将这笔钱用到对自己或者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上,可以考虑不要他花掉的部分。

  “不管怎么说,还是希望他能够自首,减轻法律的处罚。”唐先生说,其实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帮取款人,希望取款人通过这件事情得到一些启发,抵制各种诱惑。

  原谅取款人是纵容还是挽救?

  失主不追究是想出名还是心胸宽广?

  观点碰撞之炒作

  小两万啊,不追究?想出名吧

  “近两万元钱被别人盗取走了,却不愿意追究取款人的责任,这完全是一种炒作。”王先生的这个观点也有很多市民支持。

  “你想想,小两万,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都不是小数目啊,能说句原谅就完事了吗?”市民刘先生认为,这个事情可能是假的,即使事情是真的,唐先生也有炒作自己出名的嫌疑。

  一万七千元唤醒一个人的良知,值得

  更多的市民则认为唐先生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是一个善于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的人。

  大学生小张说,唐先生能够这么做,这说明他是一位品德高尚的人,我们希望这个社会多一分理解,多一分谅解,多一些和谐。

  “一万七千元能够唤醒一个人的良知是值得的,我们支持唐先生的做法。”市民张先生说。

  读者纠错

  报道图片中的短信有问题

  有读者指出:报道图片中,手机上显示的是2010年9月13日19时31分,这个与稿件内容不符合,银行的短信也应该每一笔都有一个短信,而不是8笔一个短信。落款不应该是工商银行,应该是工商银行客服电话。

  在此,先向读者表示感谢,由于我们的疏忽,这个图片的说明应该是:短信是唐先生昨天转发给记者的信息。

  对于“一笔有一个短信”,工商银行服务总台19738号工作人员说,在工商银行取款时,同一时间段取款不是按照一笔一笔发信息,而是发送一个信息,如果中间间隔超过一定时间的,才会分开发信息。

  对于落款问题,工作人员证实,工商银行的取款短信提示是没有问题的,落款就是工商银行。

  警方说法

  自首可能会减轻处罚

  汝河路派出所负责该案件的吴警官说,此案虽然已经立案,但如果取款人能够及时投案自首的话,可能会减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按照无积压案件等精神,对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将会依法给予从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甚至不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观点碰撞之原谅

  原谅就是纵容,会让他学坏

  市民曹先生认为,那名取款人分8次取走了17100元的行为是不能原谅的,原因很简单,如果是无意的或者是没有贪欲的话,取一两次也就最多了,取那么多次,证明他的贪欲和占有欲非常强,这样的人应该依法严惩。

  这样的观点,有10多名读者都表示支持。市民乔先生说:“原谅了取款人,那是对他的纵容,可能会让他学坏,就应该惩治。”

  可能是一时糊涂,谅解他

  对“不能原谅”看法,很多人表示反对。

  宋女士认为,唐先生已经谅解取款人了,而且取款人可能也是一时糊涂,应该给他一个空间,给他谅解。

  “法律和良心都很重要,能够挽救的人还是多给予帮助,不能一棍子打死一个人。”汪先生表示,要是取款人主动投案自首的话,应该给予原谅。

  本报昨天报道中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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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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