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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总是有为“变法”而牺牲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3:18  红网

  我希望这个案子从来没有发生过,尽管清贫,但他们依然幸福。

  这个事件发生在2006年,时年33岁的刘瑞良面目清秀,让人很难将他与印象中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联系在一起。然而,正是这个人,因自己出生仅一个半月的儿子落户困难,在2006年的元旦将自己刚满月不久的儿子摔死在妻子面前。(《法律与生活》9月13日)

  刘瑞良摔子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大媒体纷纷申请采访刘瑞良本人,“狠心父亲”、“摔子”、“户口”等字样充斥着报端,某南方媒体甚至罕见地用两个整版报道该案。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将焦点聚集到户口制度上,这再次引起了户口制度存废之争。

  也许是巧合,在刘瑞良案件宣判半年后,2007年4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为方便民众办理户籍业务,解决民众实际困难,警方即日起推出九项户政管理便民服务新举措。其中一条是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亲为北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等集体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经单位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按规定审批后,可办理随父报出生或投靠父亲进京入户。

  虽然没有明确说明这一修改是因为刘瑞良摔子案的推动,但是联系到距离刘瑞良宣判只有半年时间,而且措施中明确说不再有住房的限制,让人不得不将两者结合起来。那束缚人们的陈旧铁链,终于在血色微末的悲哀中有了松动的迹象。此情此景让人不免想起年轻的孙志刚,7年前这个从湖北到广东打工的年轻人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关进收容站。在那个恐怖和血腥之地,这名大学生被殴打致死。这一事件引起了舆论对生硬冷血的《收容遣送办法》的一致谴责与愤怒,直接导致该条例被国务院废止,收容站也被救助站所替代。

  刘瑞良给人的感觉是俨然成了另一个孙志刚,更有不少媒体由此猜测全国的户口制度将为此而改变。但是我却觉得内心悲凉不已。长久以来,我们见过了多少“孙志刚”——崔英杰,唐福珍,王秀芝……不知为何,一些事情非要闹到了天理不容、人神公愤的地步,非得要闹出了人命,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有关方面才能有所触动。很多时候,尽管之前已经恶评如潮,但只要有关方面觉得压力还不够大,还能够“大力坚持”,该制度就断不会以现在这种很不体面的方式走向终结。

  这说明什么?社会对牛弹琴般的呼吁是因为声音的弱小还是有人在漠视民意?究其实质,还是人治代替了法治。正是人治的大量存在,才使得这种“合法的伤害”得以升堂入室。鲁迅先生说“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孙志刚流了血,以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收容站的坍塌,被“毒奶粉”害死的孩子流了血,产品免检制度由此废止。这些当然令人欣慰,然而同时,我们的心情却也更加沉重——在一个真正文明法治的社会里,“无论催生一部良法还是废止一部恶法,都应该只需呼吁、游说、监督、投票、弹劾,而不需要有人流血,特别不需要年幼无辜的孩子流血。”

  近百年之前,谭嗣同一句“今未闻尤为变法流血者,有之,请自嗣同起”还尤在耳边,如果一个人的牺牲真的可以换来整个民族的希望,我想如今大多数血性之人都可以“我自横刀向天笑”,但是可惜的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身边却有太多的不合理还等待血的洗礼来唤醒。此外,最令人担忧的是有时候即使有血的流淌,也并不一定能改变世界。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不幸和哀痛?这样的世界又何时是个头?

稿源:红网 作者:王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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