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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工建筑不节能将被停工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4:29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 映)从今年起,全省所有进行改、扩建的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凡新开工工程违反建筑节能相关规定的,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被撤销施工许可证。

  记者9月14日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要按照节能、节地、节水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规划设计不得审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节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通知》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准销售使用。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新建公共建筑要根据相关要求,安装分项用能计量设备;公共建筑内的所有单位除医院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外,都要遵守国家关于空调温度设置的规定。②8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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