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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缘何难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4:4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核心提示

  ◆2008年以前,我省每年能够开展一事一议的村仅3% —4%左右,2009年才突破5%

  ◆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村民一事一议管理办法”,总体上要逐步减轻农民负担,将来不能让农民拿“大头”

  □ 本报记者 张海峰宋学宝

  伴随着农民“零税赋”时代的到来,一事一议成为村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向农民筹措资金和劳务的惟一合法途径。记者了解到,我省2005年取消农村“两工”(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2006 年国家取消农业税,2008年以前,我省每年能够开展一事一议的村仅3% —4% 左右,2009年才突破5% 。

  一事一议,缘何难议,记者专门赶赴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昌邑市进行了探访。

  会难开,事难议,款难筹

  9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昌邑市卜庄镇白庙村,村里的东西向水泥路宽敞干净,村委会两侧不远两条南北土马路在整平路基,也要进行硬化。

  白庙村有1880亩地、305户910口人,其中劳力512个。去年新修了 2.1公里公路,造价50 多万元,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近9万元,财政奖补近2万元,争取“村村通”补贴30万元,缺口由村委会筹资逐步解决。

  村委会主任张洪玉已在村里干了20多年村干部,他向记者介绍,除了几十亩机动地每年有一万多元的租金外,村集体没有其他收入。这么大的工程,即便在以前收“三提五统”的时候,也是做不来的。

  2009年昌邑市成为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记者在去年4月白庙村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一事一议以资代劳申报方案上看到,共有 246 户农民代表参会,比例为81% ,其中234 户赞成,占95% , 12户不同意或弃权,赞成的均签字按手印,经过公示后方案上报镇、市。“几名村干部磨破了嘴皮陪尽了笑脸,最后这12户和未参加的经过耐心做工作多数也筹资了,确实经济困难的获得减免。”张洪玉说。

  62岁的村民张乃刚告诉记者:“村里的泥路实在难走,修了对乡亲们都有好处。”

  今年白庙村剩下的两条南北路也列入了整修计划,并计划逐步改造农家书屋、添置休闲健身器材,一事一议筹资方案已报市里。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马广海曾就农村税费改革和一事一议进行专题调研,发现一事一议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会难开,事难议,款难筹”等困难。他分析,首先是很多村民对“一事一议”的理解属于“ 收费” 范围,对其认可程度下降。 其次,在税费改革和土地承包 30年不变政策下,村级组织相应的控制能力变小。最后是筹资额度少、程序繁琐等有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

  每道程序出问题都可能前功尽弃

  “一事一议难就难在让老百姓相信这和以前的集资摊派不一样,是大家筹钱干自己的事。”昌邑市经管局局长乔丕星认为。

  昌邑市经管局负责宣传发动,并设计了一事一议整套流程以及格式范本,村里各项会议、公示程序一个也不能少。

  参与筹资筹劳的农民都会领到专用收据,上面有省减负办的印章,否则群众有权举报。收上来的钱都由乡镇代管,按规范程序专款专用,并跟踪审计。筹资筹劳标准严格按照规定,以资代劳按照农民上年日人均纯收入标准不超过10个工日核算。“去年每个工日标准为17元,今年为18元。”

  “每一道程序出问题都有可能前功尽弃,但程序的复杂保证这件事不走样,否则就不仅达不到最初的目的,还会丧失群众信任,适得其反。”乔丕星表示。

  到 2009 年昌邑市一事一议筹资总额1320.5万元,筹劳2.23 万个,其中100个村申请省奖补资金210万元,还带动了社会捐助。2010年镇街已批复方案的村337个,占总村数的 48.8% ,筹集资金 1934.8万元。经过一事一议,全市先后硬化村内道路133 公里,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15 公里,安装路灯6820盏,新建农田林网 7.8万亩。

  记者了解到,全省去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涉及 587 个行政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总投资 1.26 亿元,其中村民筹资筹劳折款 4490 万元,村集体积累投资 2365万元,社会捐助3115万元。

  不能让农民拿“大头”

  马广海认为,税费改革后基层政权和乡土社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疏离化倾向,“干群矛盾少了,但也不打交道了。”这种倾向让许多农村问题得不到正常而适时的解决,而一事一议不仅是公益建设资金来源之一,在鼓励广大农民参与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应采取增加转移支付、财政奖补等办法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同时应有针对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除了及时拨付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外,一些必要的考核、建立加薪晋级通道也可考虑。

  可喜的是, 2009年省财政出资 2000万元,在6县市试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今年初又将试点县市扩大为22个,奖补资金相应达到4500万元,而随后我省被国家新增为在全省范围试点,国家财政奖补资金将达到2亿元左右。

  省农业厅经管处副处长孙明河表示,怕就怕不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比如有些村筹资酬劳超范围超限额,有些搞了一事一议却不见建设成果,将筹集资金用于弥补村级运转经费,有些村把一事一议变成了固定收费项目。

  目前,我省奖补资金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折款总额的 40% 核算并由省、 市(县)承担,在整个项目投资中所占比例不到 20% 。孙明河认为这个比例偏低,结合国家财政奖补试点启动,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村民一事一议管理办法”:计划将奖补比例提高到投资额 40%左右;提高筹资标准,减少筹劳标准;同时完善筹资依据,比如改按劳动力为按土地多少筹资;增加项目后续管理经费等。“总体上要逐步减轻农民负担,将来不能让农民拿大头。”

  ■名词解释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是指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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