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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用药后过敏欲退药 国盛药房却让缴17%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5:49  半岛网

  9月8日中午,市民乔先生在位于平安路和人民路交叉口的小村庄国盛药房帮朋友买了五盒治疗关节炎的药,药店搞活动买五盒送两盒,一共花了640元,是用银联卡付款。结果下午朋友抹上以后不一会就出现了过敏现象,乔先生拿去退货,药店同意后,却提出乔先生是刷卡消费,所以要缴17%的税才能给退钱。

  

  随后记者根据乔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该药店,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我知道,但是这件事情是会计负责,我不清楚也负责不了。今天会计不上班,我们经理也不在。”

  药店在退款时收取17%的税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刘律师告诉记者:“由于药店在顾客买药时事先并没有告之退款时要收取17%的税,如果顾客在使用时的确出现了过敏现象,那么药店理应全额退款,收取税费或者要求顾客将退款在药店消费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的行为。顾客可以去消费者协会要求调解,如果意见仍然达不成一致时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记者又打通中国银联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商户不应该收取手续费或是税费,17%这个数字也不知道是怎么出来的,我们也不清楚。不论有没有手续费,都与商户、发卡行以及银联无关。”记者 王守华 实习生 柳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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