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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开推荐选拔部分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6:39  深圳特区报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中共深圳市委研究决定,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副区长等22个副局级领导职位人选进行公开推荐选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与人数

  1、福田区政府副区长人选1名;

  2、罗湖区政府副区长人选1名;

  3、南山区委常委1名;

  4、盐田区检察院检察长人选1名;

  5、宝安区政协副主席人选1名;

  6、龙岗区副区长人选1名;

  7、市纪委副秘书长1名;

  8、市外宣办主任1名;

  9、市接待办副主任1名;

  10、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1名;

  11、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1名;

  12、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13、市文联副主席人选1名;

  14、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1名;

  15、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支队长1名;

  16、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1名;

  17、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1名;

  18、市民政局副局长1名;

  19、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1名;

  20、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

  21、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1名;

  22、深圳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深圳市各区(含新区)、市直各单位、市管企业(含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企业)推荐选拔。鼓励市直单位和区之间干部交流。

  三、资格条件

  (一)任职资格条件: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2、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满3年(计算到2010年8月31日,下同);担任市管企业中层正职满3年(市国资局直管企业参照市管企业的级别确定,由市国资局党委把关)。特别优秀的党外干部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副处、正处连续任职满四年以上)。内地调任我市或军转安置干部,在内地或军队相应级别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3、年龄55周岁以下(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轻干部要求45周岁以下(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市管国有企业、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推荐担任党政机关职务的,要求在45周岁以下。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5、身体健康。

  (二)具体职位要求:1、南山区委常委:要求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2、盐田区检察院检察长:要求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或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3、宝安区政协副主席:要求非中共党员。4、龙岗区政府副区长:要求年轻女干部。5、市纪委副秘书长:要求中共党员。6、市接待办副主任:要求年轻干部。7、市委党校副校长:要求中共党员,年轻干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或副高以上职称。8、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要求非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9、市民政局副局长:要求女干部。10、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要求非中共党员,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或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推荐: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情形。

  四、选拔程序

  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按以下八项程序进行:(1)发布公告。公布职位、资格条件、程序和要求。(2)公开推荐。在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基础上,由各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按推荐名额进行推荐。民主推荐同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计入总分。(3)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将各区、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推荐人选近三年年度考核及获奖情况进行审核评分。(4)面试。面试人选进行个人述职、现场问答,评委现场打分。市委组织部根据面试得分、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考核及获奖情况得分,按权重统计面试人选总分,并根据总分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建议人选。(5)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公示。(6)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7)确定拟任人选。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8)办理任职手续。根据法律、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有关通知要求和相关表格可到“深圳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zzb.sz.gov.cn中下载。接受推荐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12:0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地址:市委大院前楼4楼431室,联系人:蔡浔、高顺萍、王小蓉,联系电话:82103043、82106310、82103767、82104110,传真:82106353、82100533。工作邮箱:szbgyc@126.com。

  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过媒体公布公开推荐选拔工作进展情况、拟任人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并设立举报电话12345、12380、82106316,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0年9月14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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