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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7:41  解放日报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现将法规草案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 (www.eastday.com)、上海人大公众网(www.spcsc.sh.cn)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8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0721D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00003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fgw@spcsc.sh.cn

  (三)传真请发至: 63586583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0年9月15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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