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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课 要用扩音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9:06  贵州都市报

  广场上,载歌载舞;校园内,不堪其扰

  老师上课 要用扩音器

  9月6日,南明区环保局联合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多家单位联合下达了《关于人民广场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态度坚决地表明:严禁在广场内使用大功率设备超标进行宣传、娱乐等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一纸《通告》的“面世”,有人欢喜,有人愁。

  喜的是广场周边“被音乐”了十几年的居民和单位,总算盼到了过上“清净日子”的曙光;可长期来此锻炼身体的一些市民不干了:休闲广场本是对外开放,唱唱歌跳跳舞锻炼身体合理合法,碍着谁了?

  

老师上课要用扩音器

  一位老师用扩音器给学生上课。

老师上课要用扩音器
贵开路马路市场晚上市民翩翩起舞“被音乐”,老师上课要用扩音器

  “学校400师生,每天伴着‘歌舞声’上课!”昨日上午8点半,记者走进坐落于人民广场南广场正背后的苗苗实验学校时,正是第一节课。靠广场一侧教学楼6楼的六一班,王老师用扩音器“高声对抗”着窗外渗透进来的《好日子》音乐,这样她的学生才能听到这堂语文课的内容。

  “早上从7点半到11点半,下午2点半到5点半,歌舞锻炼音乐便‘准时奏响’。”学校的贺书记指着教室那关着双层隔音窗户,无奈地摇摇头:“这种‘被音乐’的日子,至今已有十多年了。学校四处申述无果,能做的也只有隔音加扩音器!”

  毗邻苗苗学校的省民族文化宫处境似乎更惨。“‘苗苗’晚上不上课,可我们文化宫经常晚上有演出和接待任务。加上民族大酒店2/3的客房都靠近广场,每晚持续到10点多的噪声,太遭不住了!”文化宫的副主任韩军提起“被音乐”,意见很大,“无论是会务嘉宾还是外来游客,天天都在投诉。平心而论,就算贵阳气候再好,连起码的休息权、清净权都无法保障,怎么谈得上生态文明?”锻炼者:大家的广场凭啥不让来?

  人民广场南广场,在大功率音响的伴奏下,百名市民载歌载舞;文昌阁小广场前,音响乐声震耳,翩翩起舞者将人行道占去大半;甲秀广场上,除了跳舞的,还有用音响练歌的……13日晚7点半到10点,记者沿着老城区转了转,几乎在每个休闲广场,都能看到少则十几多则上百人的载歌载舞队伍。

  “人到老年,需要娱乐。每天早晚出来跳跳舞、下下棋、唱唱歌、结交朋友是不少老年人退休生活的首选。”这几乎是被采访的每位歌舞者的心声。特别是在人民广场南广场,一旦有人提及几天前张贴的那份《通告》,大伙不仅“义愤填膺”,还十分抵触:凭什么不准?跳跳舞锻炼锻炼身体,碍着谁了?广场是大家的,没道理不让来!广场音响有专人提供

  有需求就有市场,记者接连几日的走访发现,除了极少部分锻炼者是自带录音机外,绝大多数的广场都有专门提供音响和伴奏的经营者:规模大的,除了几台专业的大功率音响和调音台外,还自配发电机供电;小点规模的就用几个音响,在附近接点电使用。

  “人多的场子,如人民广场一般是每天早上、下午、晚上有三场,人气没那么旺的多半只有晚上这一场!”南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他们前期摸底的情况:一般而言,这些经营者多以“收电费”为名,向每位跳舞者收取每场1元—1.5元。而现在,有些规模较大的还搞起“配套服务”——请来老师教授舞蹈,以“月卡”或“日卡”的形式收费。

  “这不是一两天形成的,是随着广场歌舞队伍的逐渐壮大而发展起来的。”文化宫的韩主任以南广场为例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是三五成群的市民自带录音机;到2005年左右,就有用推车提供音响的,但多半是从附近的单位接电使用;但由于“被音乐”让周围居民和单位都无法忍受后,2006年起,如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单位,都投资数万元规范电源,并明确:除非公益和大型广场活动外,一概不提供,这让经营者无电可“接”,但这并未能“阻碍”广场歌舞的继续,这些经营户陆续配备发电机来维持音响“工作”。

本报记者 沈丽琼 实习生 蔡静谧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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