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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社会理应关注社区交通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09:10  东方早报

  吴祚来

  《扬子晚报》9月13日报道,7日上午,在江苏新沂市青年路良辰花苑小区,三岁半男童乐乐(化名)正在小区内玩耍,一辆越野车突然倒车撞倒他,车左后轮从乐乐上半身碾过。令人惊愕的是,该车紧接着又反复三次碾轧乐乐,导致其惨死。

  这件事情之所以发生,很多人更多会思考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机是不是存在“撞伤不如撞死”的心理?如果有这种心理,那有关法律是不是存在纵容或误导这种恶意犯罪的潜因?如果有这种心理,那么对这些故意伤人性命的肇事者,对其惩罚一定要远远高于一般伤害赔偿。

  因为车辆大量增加,社区、小区的生活环境日益严峻,特别是对儿童来说,他们的身高较低,一是更易吸收车辆废气,二是司机后视镜一般看不见,所以极易受车辆伤害,无论是通过媒体还是与熟人闲谈,我们都经常听到孩子被小区车辆撞伤甚至致命的消息,也正是由于这些令人痛心的消息,我经常在小区停车场,教训自己孩子,永远不要低头在停车场行走,要注意汽车是否已经发动,而我自己尽可能牵着孩子的手,不让孩子在停车场或社区车道上玩耍跑动。而那些无视他人生命的司机,在社区里开车,却能开出每小时40公里以上的速度,从孩子或成人身边疾驰而过,种种乱相,更增加了我们对儿童在社区里安全的忧虑与担心。

  一位媒体朋友告诉我,现在小区的交通安全环境真太差了,政府不管,许多民众也不在意,这样下去,悲剧不知道要持续到哪一天。不仅在小区,他家附近有个免费公园,里面经常有汽车疾驰,他给12345热线打电话反映也没用,每次带孩子去公园都提心吊胆的。我经常对孩子说,你看这些车在小区里开得飞快,对你来说是多么危险啊,一个孩子要想安全长大,多么不容易啊。我自己也是开车人,但每遇到孩子在道路边无人照看,或没有家长牵着,我总是将车速放慢,因为儿童行为是没有目标的,他们可能会兴之所至,突然奔跑起来,如果稍有刮蹭,后果不堪设想。同时,我也对那些带孩子在社区马路边闲坐的家长,感到不可理喻,万一孩子被车辆碰伤,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

  希望各城市对社区交通与停车安全进行普查,竖立警示牌,小区车速不能高过时速10公里或5公里,社区保安要劝告家长,不能让孩子自行进入停车场游玩,不让孩子独自在马路边玩耍,如果家长不牵孩子手,不得让孩子进入停车场。社区应该有安全巡视员,对驾车超速或占用车道,导致安全隐患的情形,应该及时处理。只有政府与社会的力量都重视社区交通安全了,孩子们才会多一份安全保障。

  在谴责无良肇事司机无视生命宝贵的同时,我们要更多地关注制度建设,要通过法律与日常规则,来保障更多的生命免受车祸之害。

  (作者系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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