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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医院车辆保管乱收费 院方表示要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13:11  南海网

  南海网9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邓宇 实习记者黄良策)9月14日,海口市民陈先生在南海网《网民写新闻》栏目中投诉海口某医院车辆保管乱收费。15日上午,记者采访发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的电动车停放收费确实存在违规现象。

  陈先生投诉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医院的车辆保管员收取电动车停放费“开口就是每次1元,如对不是海口地区来的病号,还敢开口2元”,而且“看病的人拒绝多交费时,管理员还威胁说‘以后你不要把车辆放到我这里’”。

  为了解海口市电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记者特意咨询了海口市物价局。据该局收费管理科的罗科长介绍,市物价局于2008年10月下了《关于海口市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带脚踩踏电动自行车:白天0.3元/次,夜间:0.5元/次,包月:15元/月;不带脚踩踏电动自行车:白天:0.4元/次;夜间:0.8元/次;包月:20元/月。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影剧院、邮政代办点等公益性停车场在政府定价范围内上下浮动10%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此外,一次性连续停放24小时内的只能计费一次,每超过24小时的增加一次收费,停车不超过10分钟的不准收费。

  15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前往琼山区人民医院了解实际情况。在医院停车场,有1名男保安在出口处收取汽车停车费,2名女子收取电动车停车费。停放电动车时,记者特意询问了收费标准,女车辆保管员称“收5毛钱,时间长收1块。”几分钟之后,当记者取车时,一女子前来收停放费。当记者提出“停车不超过10分钟不应收费”时,对方未能同意,而且收费后也未出示票据。当记者索要票据时,她不耐烦地说:“医院就一定要有票据啊?”

  该院综治办覃科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医院停车场收费的都是医院职工的家属,因为考虑到车辆停放无人管理既乱又不安全,所以才请她们帮忙照看。

  “车辆保管员也是医院的服务窗口。”得知停车场存在乱收费情况后,覃科长当即表示要加强此方面的管理:一是要求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不许超过0.5元;二是端正服务态度,收费了就一定要做好服务,保管好车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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