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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首次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获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14:52  国际在线

  中国广播网9月15日报道 中国通领科技集团经过3年零11天的不懈努力,在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做出不利于通领集团判决的情况下,勇于通过司法诉讼,终于实现了惊天大逆转,创造了中国企业状告美国政府机构--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依法胜诉的经典案例。这是中国企业首次诉美国政府机构获胜。

  中国通领集团董事长陈伍胜讲述事件过程。2010年8月28日早上,美国时间8月27日夜,当胜诉的消息传来,这位民营企业家哽咽难言,无法说出对律师团队的感谢,他关闭了手机,自己一个人默默的留下眼泪,其中辛酸与等待,乏人体味。而发布会上他所身着的这套西装,也是三年前在美国购买,当时许愿在胜诉的那一天穿,三年的等待和博弈,终于迎来了胜诉。(图片来源:新华网)

  在9月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领集团董事长陈伍胜介绍说,2010年8月27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驳回了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指控中国通领集团侵权的错误判决。

  案件背景:

  自2004年1月起,通领集团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英文GFCI)开始销往美国市场,遭遇美国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强烈抵制。历时六年在美国连续遭遇四起知识产权官司诉讼。美国500强莱伏顿公司先后于2004年、2005年以侵犯其558、766专利为由,分别起诉通领集团和美国经销商,历时3年的较量,2007年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布朗宁法官下达判决书:“判定通领公司制造销往美国的GFCI产品,不侵犯莱伏顿公司558和766号美国专利。通领集团等被告胜诉”。被称为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胜诉第一案。

  2007年8月16日距通领集团胜诉仅36天时间,美国莱伏顿的行业同盟帕西西姆公司,又以专利侵权为由,将通领集团等4家中国企业诉上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对来自中国的GFCI产品进行专利侵权的“337”调查,同时向美国纽约联邦北部分区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2009年3月30日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通领集团侵犯帕西西姆公司的 340’ 、398’专利,并向美国海关下达了有限禁止令,禁止通领集团等中国制造商生产的涉案GFCI产品通过美国海关进口,使我国漏电保护行业每年数十亿元人民币的出口额消失,5万多相关产业链员工失业,企业濒临倒闭。

  2009年9月17日,通领集团被迫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经过345天的艰苦诉讼进程,最终获得了胜利。包括新闻联播在内的国内众多新闻媒体都对这次胜诉进行了报道。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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