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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立法助推“森林云南”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16: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昆明9月15日电 (记者 甘娜)云南省人大常委会15日通报,从今年10月1日起,《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推进森林云南建设。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耀武说,该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巩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林农对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加快林业法制建设,深化依法治林工作,全力打造面向西南开放绿色生态屏障,全面推进“两强一堡”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说,条例着重从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林地权属管理、林地使用权流转方面的规定,是在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加以总结提升形成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介绍,条例细化了林地权属登记程序,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条例规定了退耕土地还林后,经验收合格,应当依法进行权属登记,核发林权证。为规范流转行为,依法保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林地权利人、厉害关系人认为林权证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当事人签订有关林地流转的协议,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此外,条例还明确规定了:林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行调解或者处理。同时,分别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对林地权属争议的调解权限及职责。

  鉴于目前林地流转后受让方任意采访林木,甚至砍伐古树名木的情况时有发生,条例规定: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生态,增加投入,合理利用林地,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开发利用林下资源,发展林产业,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履行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以及野生动物、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等管护义务。

  云南是中国的森林大省,林业用地居全国第二。今年初,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正式出台。目标是到2012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3%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8亿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超过60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1000元,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超过35%;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在56%左右,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超过200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城市建成区绿化用地超过35%,绿化率超过4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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