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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送月饼未兑现遭投诉 律师:涉嫌虚假宣传(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16:49  红网

  

超市购物送月饼未兑现遭投诉律师:涉嫌虚假宣传(图)

  (新一佳超市在9月11日至12日推出“购物满58元送月饼”促销活动)

  

超市购物送月饼未兑现遭投诉律师:涉嫌虚假宣传(图)

  (沙网友刘先生在12日购物满58元,去前台领月饼却被告知“活动已结束)

  红网长沙9月15日讯(记者 吴庠)“真是一点诚信都没有!”日前,长沙网友刘先生在红网《消费维权》栏目发帖反映,新一佳超市推出“购物满58元送月饼”活动,当他在活动日期购物领月饼时,对方却称“活动已结束”。他认为超市的行为是在欺诈消费者。

  超市方解释称,赠送的月饼限定了数量,月饼送完了活动自然就结束了。但有法律人士指出,商家在进行相关促销活动时,最好能公布全部相关信息,以免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

   超市购物送月饼未兑现

  该网友称,9月12日晚上,他与女友在新一佳超市河西通程店购物,当时超市入口处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9月11日至12日,在新一佳购物满58元,就可以凭购物小票去服务台领取月饼一份”。当时他购物金额是79.6元,付款后便拿着小票去服务台领取月饼,却被超市工作人员告知活动早已结束。

  “现在才晚上7点,我的购物金额也达到了超市的规定,你们说取消就取消了,这不是糊弄顾客吗?”刘先生对此十分不解,如果送月饼的活动早结束了,那为什么入口处的电子屏还挂着宣传语呢?当时,超市工作人员并未给出具体的解释。

   超市:月饼已全部赠完

  气愤之下,刘先生在红网发帖投诉“新一佳不诚信,欺骗消费者”。

  红网记者获悉此事后,电话采访了新一佳超市河西通程店前台客服人员。该客服称,超市在前几天确实推出了“购物满58元送月饼”的活动,但是赠品限定了数量,月饼送完了活动也就自动结束了,“不过我们确实没有及时在电子屏的广告上注明”。

  律师:超市涉嫌虚假宣传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炎辉对此表示,商家在推出相关促销、优惠活动时,一定要写明活动的全部条件和内容,否则容易误导消费者,而且还涉嫌虚假宣传。

  “由于超市未注明赠品限定了数量,而且也没有在赠品送完时后及时撤下广告,这种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李律师称,虚假宣传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稿源:红网 作者:吴庠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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