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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承诺签合同 70名学生白干9个月被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5日18:01  半岛网

  

  

  半岛网9月15日消息 “招生时承诺实习结束后,签署劳动合同,实习了九个月后,就不聘用我们了。”近日,大学生小闫拨打半岛网的热线称,他和70多名同学被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给欺骗了,他们要向南车公司讨要个说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表示,实习生在法律上不构成劳动关系,维权困难。

  学生:承诺签署合同 实习9个月后却弃用

  “我们都是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今年已经大学毕业的学生小闫称,去年11份,他和班级70多名同学,在学院就业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青岛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棘洪滩镇分厂实习。“招生的时候向我们承诺,实习结束后,拿到毕业证后就签合同。”小闫称,当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位负责人,到他们学校招生时,向他们做了签署合同的口头承诺。

  “我们70多人干的全是一线工人的活,一天八小时,还经常加班。”来到工厂后,小闫和同学与正式工人一样按时上班工作,处理提供住宿,一顿午餐之外,其他没有任何报酬。

  “我们学校的师哥师姐毕业后就签了合同,所以我们就没要求签署协议。没想到他们竟然反悔了。”小闫表示,往年实习结束后,拿到毕业证公司就给签合同了,所以,有了公司负责人的口头承诺,他们就没有在要求签署相关的协议,一直在工厂免费实习至今年9月份,近日,公司负责人提出,公司决定不再招聘新人,于是将他们70多人辞退。

  15日下午1点,小闫和70多位同学来到,南车青岛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棘洪滩镇分厂,向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

  南车公司:领导在开会,不知道此事

  “我们学校有部分学生在青岛南车四方机车厂实习。”随后记者联系了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的王主任,王出任表示,他们学校每年都会有学生去南车四方机车厂实习,实习单位的选择,都是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只是负责推荐信誉、实力都比较出众的单位给学生。

  “学校并没有和青岛南车四方机车厂签署合同。”学校王主任称,学生选择的实习单位,是否决定录取实习学生,都是由实习单位自主决定的,学校并没有和实习单位签署合作合同,规定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需要与学生签署合同。

  随后记者联系了青岛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棘洪滩镇分厂,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我不知道有这个事情发生,现在领导在开会,都不在。”人力资源部一位女工作人员称,对于开除学生的事情,她不清楚,也不知道有这件事情发生。回绝了记者的采访。

  律师:实习生在法律上不构成劳动关系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瑞康律师事务所得肖兴国律师,肖律师表示,在校大学生到工厂实习,在法律上不构成劳动关系,在校学生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他和用人单位之间也没有建立起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伤害,或者发生纠纷,很难按照劳动法或者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将很难获得单位工伤赔偿。

  肖兴国律师建议,虽然两者之间的问题并不适用《劳动法》,但可以参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来处理。接受实习生的单位和实习生所在学校最好事先对此类问题作出明确约定,这样才有利于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他同时呼吁,希望我国有关立法及时对此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文/图郑军军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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