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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合流”影响污水处理效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01:26  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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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张莹 长沙报道

  人只要生活,每天都会制造垃圾、产生废水。但谁愿意生活在污水横流、臭味熏天的环境中呢?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省人大环资委递交了一份调研报告。从2008年起,湖南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有115个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

  所谓COD,是指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化学需氧量愈高,表示有机污染物愈多。2008年以前,我省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占全部排放量的65%左右。

  现在,“三年行动计划”即将完成,119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5.4亿元,新增COD年削减能力27.3万吨。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30座,除在建的永顺县外,基本达到了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此外,我省规划在2012年以前新建10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实现全省县城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雨污合流”提高了污水处理的成本

  调研报告也提到了一些问题。由于建造和改造资金不足,目前我省绝大部分城区还是“雨污合流”,雨水汇集挤占排污管网,既提高了污水处理的成本,也影响了COD减排效果。

  此外,绝大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将污泥脱水后,直接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容易造成污染隐患。比如长沙市的污水处理厂,每天要产生约400吨含水率80%的湿污泥,全部送往填埋场。调研报告指出,这种处置方式,可能导致垃圾场相关设施堵塞,不以利于填满运行,也浪费了土地资源;污泥中含有的大量病原菌、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若处置不当会对大气和水体造成二次污染。

  费用缺口比较大

  要实现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营运,费用是个重要问题。目前,虽然各县市已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但大多数没有按照省0.8元/吨的指导收费标准征收,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成本。根据估算,全省县市(不含地级市)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后,每年的运行总费用约6亿元。如果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理论上每年可以收取污水处理费约3.8亿元,每年还需还本付息5.3亿元,绝大部分县市将难以承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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