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15日获悉,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了2009年9月发生瓦斯爆炸导致76人死亡、15人受伤的平顶山新华区四矿5名矿长。这是河南省检察机关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煤矿矿长。
2006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新军(新华区四矿矿长)、韩二军(新华区四矿技术副矿长),在明知井下瓦斯超标的情况下,为追求利润,仍然组织大量工人下井作业,并多次强调要求瓦斯超标时不准报警;被告人侯为民(新华区四矿安全副矿长),要求瓦斯检测员想办法不能让瓦斯检测器报警;被告人邓树军(新华区四矿生产副矿长)、被告人袁应周(新华区四矿生产矿长助理),明知该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组织大量工人下井生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