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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数万 自辩节庆“馈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01:50  新京报

  

收钱数万自辩节庆“馈赠”
昨日,门头沟环卫中心原副主任刘京介涉嫌受贿在石景山法院受审。通讯员 赵健 摄

  本报讯 (记者陈博)昨日,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简称门头沟环卫中心)原副主任刘京介涉嫌受贿在石景山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刘京介收受企业现金和购物卡共5.85万元。刘京介辩称指控数额均为企业节庆馈赠,自己收钱后也未给对方谋到实际好处。

  另据了解,此前检察机关在门头沟、石景山两区环卫系统查出系列窝案,6名领导涉嫌受贿被查处,刘京介是其中首个受审的官员。

  检方建议判处5年刑期

  昨日上午,头发花白的刘京介坐在了石景山法院刑庭被告席上。

  检方指控,2004年3月,当时47岁的刘京介担任了门头沟环卫中心副主任,并分管该区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厕所管理及保洁公司业务检查等工作。2007年至2010年间,刘京介在门头沟环卫中心与天津某厂、北京某公司等7家公司的业务往来中,收受这些单位业务人员给付的4万元现金及多张购物卡,价值共计5.85万元。

  公诉人认为,刘京介明知对方送钱是冲着自己的职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律师辩称不应以受贿量刑

  刘京介对指控的受贿金额没有异议。他称,自己因工作关系和7家公司长期打交道,对方送钱和卡,只是节庆的礼尚往来。但自己收下后,并未对送钱单位放松管理,也没替他们谋取实际利益,该怎么要求就怎么要求,他所管辖的工作在全市都名列前茅。

  刘京介的代理律师称,除收取天津某厂1万元现金外,其余所收钱、卡均发生在节假日期间,每次数额都不大,在500—2000元之间,刘的行为应算违法违纪,而不应以受贿罪量刑,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你说是礼尚往来,那你给人家回赠钱卡了吗?”庭审时,面对审判长的反问,刘京介哑口无言。

  本案将择日宣判。

  ■ 追访

  被告人曾荣誉“满身”

  据石景山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刘京介是门头沟人,34年来,从普通的清洁工一步步干到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副主任的职位,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环卫系统先进个人”、“环卫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刘京介在接受调查时,其同事和企业客户都对其受贿表示惊讶,纷纷表示,刘京介对业务非常精通,平时勤勤恳恳,处事低调,业务工作抓得很有声色。

  另据了解,今年4月前后,北京反贪部门收到匿名举报信,石景山、门头沟两区环卫系统腐败窝案浮出水面,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原纪委书记董某、基建科原科长闫某,及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主任兼党委副书记王某、原业务科长兼工程组长张某、二队原队长兼书记禹某和刘某,因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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