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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不愿摊损耗 物业停电追“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02:1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刘有中 马明)由于城关区段家滩晶源小区228户居民水表、电表与小区总表产生误差,小区物业让居民平摊水电损耗费用,一些居民不愿缴费,物业便做出停电处理。

  9月15日下午1时许,小区住户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要求所有居民每两个月按所使用水电量的10%平摊水电损耗费用,“我从没拖欠过水电费,现在只因我没有分摊这笔费用,家里的电就被物业停了。”晶源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由省煤炭局多种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居民水表、电表与小区总表因损耗产生一定误差,因煤炭局不再承担这笔费用,所以便由居民来承担。现在小区大部分住户已缴纳了这笔费用,对于没有缴费的住户只能做出停电处理。

  (报料人:张女士,奖励1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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