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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组织肝肾买卖中介人获刑

  15日上午,历时5个月审理的全国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在关于器官买卖的争议声中终于落槌。海淀法院对三起非法买卖器官案件分别宣判,首案中的被告人刘强胜、杨世海犯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0万元;二起案件的被告人曾康康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7万元;涉案金额最大一起非法买卖器官案的被告人蔡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8个月、罚金20万。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邱志英介绍,这三起贩卖人体器官案都属于新型案件,以前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出现过,在北京乃至全国都是首例,没有相关的判决和处理情况,此次检方以非法经营罪起诉,就是因为刑法中也没有相应的罪名,因此在证据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都非常慎重。

  综合北京晚报、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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