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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05:52  浙江日报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刘树枝: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值得推广。这一做法的关键在于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预防矛盾,消除隐患,从被动维稳转向主动维稳。另外,这一评估的操作性也比较强,因此取得较好的效果。

  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体现了政府对民意的尊重,符合现代行政理念。但需要注意的是,尊重民意,不意味着违反法律程序,因为法律本身就是民意的体现,不能将局部民意绝对化,防止以民意对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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